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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5版)》等八个标准文本的通知
京建发〔2025〕421号
发布日期:2025-09-10 11:10发布机构: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房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及配套工程量计算标准,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工作,结合市场实际和有关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对《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17版)》等八个标准文本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5版)》等八个标准文本(以下简称《标准文本(2025版)》)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文本(2025版)》由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构成,通用部分与专用部分是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通用部分作为工具书与专用部分配套使用。

  二、《标准文本(2025版)》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三、招标人应依据《标准文本(2025版)》,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编写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四、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的专用部分,用于进一步明确通用部分中的未尽事宜,编写时应采用选择、填空式的格式化表述方法,专用部分的标题应当与通用部分的标题相一致、条款号相对应,可进行补充和细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与《标准文本(2025版)》通用部分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五、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的通用部分,应当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并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zjw.beijing.gov.cn)或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查询或下载。

  六、《标准文本(2025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文本(2017版)><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17版)>的通知》(京建发〔2017〕440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文本(2019版)><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19版)>的通知》(京建发〔2020〕54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承包招标标准文本(2020版)><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标准文本(2020版)><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材料采购招标标准文本(2020版)>和<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设备采购招标标准文本(2020版)>的通知》(京建发〔2020〕312号)中《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承包招标标准文本(2020版)》《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标准文本(2020版)》同步废止。

  七、《标准文本(2025版)》使用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文本(2025版).zip

  附件2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5版).zip

  附件3.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承包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文本(2025版).zip

  附件4.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承包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5版).zip

  附件5.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分包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文本(2025版).zip

  附件6.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分包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5版).zip

  附件7.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文本(2025版).zip

  附件8.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标准文本(2025版).zip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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